哪些準媽媽們需要做產前診斷

編輯:luxinhua

  產前診斷又稱宮內診斷,指妊娠5個月內,利用一定技術對胎兒健康進行檢查,以便發(fā)現(xiàn)患嚴重遺傳病或先天性疾病的胎兒,并決定是否采用選擇性流產,防止患病兒出生。這在染色體疾病和神經管缺陷等方面已取得明顯效果。凡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孕婦應進行產前診斷。

  1、有染色體異常胎兒分娩史者。

  2、曾有多基因畸形胎兒妊娠者,曾妊娠過無腦兒的孕婦,下一胎重復的危險率為5%~10%。

  3、35歲以上的婦女,生育染色體異常新生兒的可能性隨年齡增長而升高。35歲時為1/365,40歲為1/109,45歲時為1/32。

  4、有習慣性流產、死產史或夫妻任何一方為染色體畸變攜帶者。

  5、家族中有或曾分娩基因病患者或攜帶者。

  6、有放射線劑接觸史者;妊娠中期有肝炎、腮腺炎、流感、風疹、巨細胞病毒感染者及有弓形蟲感染者;孕期曾服用大量抗生素者。

  凡有上述情況的婦女,生育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患兒的風險明顯增高,故需主動配合醫(yī)生,進行產前診斷,以防止生出嚴重患病兒,給家庭和國家?guī)聿恍液拓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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