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輪奸案案情回顧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媽媽網(wǎng)

  案情回顧

  李天一與另外4人涉嫌輪奸案

  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天一與另外4個男孩兒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內(nèi),將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兒帶到湖北大廈一房間,輪流與該女孩兒發(fā)生性關系。該案被曝光轟動一時,引發(fā)公眾高度關注。

  薛振源辭去李天一律師一職

  而3月19日,李天一的母親夢鴿聽從朋友推薦,委托薛振源做其兒子的辯護律師。據(jù)了解,近日,薛振源發(fā)表聲明辭去李天一案代理律師,至于為何薛振源辭去李天一律師一職,眾說紛紜,而有知情人透露:“案情錯綜復雜,律師感到很燙手。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夢鴿要求為兒子辯護的難度比較高。

  也有知情人透露:“夢鴿要求太高,她要求薛振源寫一公告,稱李天一沒有參與涉嫌強奸案這個事情,薛振源不愿寫,壓力很大”,薛振源因此辭去辯護工作。李天一的父母對此依然保持沉默。

  輪奸被正式更名為“輪流發(fā)生性關系”

  據(jù)財訊網(wǎng)報道稱,已經(jīng)沉寂多日的李天一案終于有了新進展。日前,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師薛懷源透露,已經(jīng)辭去李天一律師一職。而同一時段,李天一涉嫌的輪奸案也被正式更名為輪流發(fā)生性關系了。于是,有網(wǎng)友戲謔,如果輪奸不叫輪奸,叫輪流發(fā)生性關系,那么殺人也不叫殺人,叫終止對方生長進程;販毒不叫販毒,叫兜售有癮食品;賭博也不叫賭博,叫有獎勵性娛樂,性賄賂就能變成談戀愛了。

  看似不經(jīng)意的幾個字改動,卻足以讓李天一輪奸案“逆天 ”。輪流發(fā)生性關系,強調(diào)發(fā)生性關系是在雙方都同意的前提下進行,法律上可以不被追責,但輪奸和強奸則是強行發(fā)生性關系,最高可處死。

  因此李天一案的這一輕巧改動,是對公眾智商的公然侮辱。目前網(wǎng)上掀起了用輪流發(fā)生性關系造句的熱潮,這是對社會不公正的一種調(diào)侃式抗議。

  “酒后強奸不叫強奸”

  李天一輪奸案的代理律師薛振源日前因扛不住壓力辭職后不久,夢鴿又委托了新律師。兩位新律師陳樞、王冉在網(wǎng)絡發(fā)表聲明,直指當今社會和輿論對其不公。受害人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田參軍發(fā)出聲明,對李某某一方提出的酒后導致性侵予以反駁。

  新代理律師稱,該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內(nèi),經(jīng)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陪酒勸酒大量飲酒之后,到某賓館開房發(fā)生的?!氨舅^強奸案從今年二月下旬到現(xiàn)在……即使此案成立的話,也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很多媒體一直在進行追蹤報道……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實姓 名向全社會披露了所謂李某某涉嫌強奸案……很多中央主流媒體對未成年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進行了大量的侵權報道……嚴重損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名譽?!?br />
  田參軍

  酒后強奸就不是強奸嗎

  言外之意,喝酒是其強奸他人的誘因,酒是本起強奸案的罪魁禍首。按照其邏輯,似乎所有賣酒的商場、飯店、酒吧等等,都應該關門。否則,一旦有人酒后強奸他人妻女,那么賣酒的人就會獲罪,而實施強奸行為的人反而無罪。此觀點何其荒謬!難道酒后強奸就不是強奸嗎?被害人能理解李某某的新聘辯護人為自己的委托人服務的立場和心情,但希望他們能夠尊重事實,在法律和職業(yè)倫理允許的范圍內(nèi)開展辯護工作,不要挑戰(zhàn)法律和公眾的底線,并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再升溫:清華教授稱強奸陪酒女危害小

  7月16日,清華教授通過新浪微博為李天一辯護,稱:“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贝嗽捯怀觯骶W(wǎng)友及知名人士紛紛對此話表示不滿,其中時評人、作家李承鵬反應最為激烈,并舉例對此話進行分析。隨即,李承鵬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互掐,一時引起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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