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同意父親再婚 與大姨軟禁父親取走房產(chǎn)證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新浪

  王孝勇的妻子三年前因病去世了,這幾年兒子王磊結(jié)婚成了家,他一直很孤單,一個人心情很不好。王孝勇的妻子去世前留下了十幾萬元的存款,臨終前她還念叨著要丈夫一定把這筆錢留給兒子,另外她還囑咐他們夫妻名下的房產(chǎn)將來一定要過戶給兒子王磊。妻子去世后,王孝勇父子根本沒心思辦理房產(chǎn)過戶的手續(xù),王磊心想家里的房子和母親的存款將來也都是自己和父親的,沒必要辦什么手續(xù)。就這樣一過就是三年。

  去年王孝勇退休了,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離異的同齡人李樂梅,兩人很快走到了一起,并決定再婚。原本王孝勇以為兒子是個年輕人不會反對自己找老伴兒,誰知,王磊無法接受父親再婚,并要求父親將房產(chǎn)過戶到自己名下。王孝勇見兒子如此反對,也非常生氣。

  王磊和父親大吵一架后回到家將此事說給了妻子聽,妻子勸說王磊不要和父親鬧僵。想了一夜王磊終于想了一個辦法。幾天后王磊找父親聊心事,“我不是不同意您再婚,但一時間我無法接受,請您給我一段時間……”王孝勇見兒子緩和了,心里挺高興,他告訴李樂梅讓兒子適應(yīng)一段時間再談結(jié)婚的事情。

  最近王磊休年假,他表示要和父親單獨去煙臺大姨家休息一段時間,王孝勇也覺得這是個父子說心事的好機會,立即收拾行李和兒子出發(fā)了。到達煙臺后,王磊拿走了父親的手機和錢,大姨得知自己的妹夫要再婚當然也很不高興,因此和王磊聯(lián)合起來將王孝勇“軟禁”。與此同時,王磊讓妻子回父親家取走了他母親留下的十幾萬存款和家里的房產(chǎn)證,為了徹底斷了父親再婚的念頭,他還讓妻子將父親這三年的存款一并取走。隨后王磊將父親留在了煙臺,自己回來找李樂梅談了一次話。

  王磊要求李樂梅和父親分手,堅決表示不同意父親再婚,李樂梅覺得歲數(shù)大了,因為再婚鬧得眾人皆知臉面上不好看,因此同意和王孝勇分手,并寫下保證不再和王孝勇往來。幾天后,王孝勇怒氣沖沖地回到家,見家里的存款全被兒子拿走了他氣得報了警。王磊向警方說出事情的經(jīng)過,并表示自己不是偷錢,只要父親不再婚他會將錢全部還給父親。

  畫外音:

  法律規(guī)定,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yīng)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qū)別。王磊指使妻子拿走父親存款的行為理論上不能被認定為偷盜,因為王磊并沒有將錢據(jù)為己有,而是以此阻撓父親再婚。另外,王磊母親留下的存款本來就屬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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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什么情況下,兒女都無權(quán)干涉父母的婚姻。王磊要求李樂梅寫下的保證也沒有什么法律效力,因為感情是無法保證的。王磊將父親“軟禁”的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以非法拘禁干涉他人婚姻自由,雖然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他仍要承擔責任,如果王孝勇向司法機關(guān)告發(fā),王磊則很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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