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小區(qū)張貼“致前夫公開信”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網(wǎng)易

  公開信張貼在小區(qū)附近

  “離婚這么多年了,還貼這種公開信辱罵對方,這算不算違法?”昨天,在南京尚書村29幢周圍,有一對母子貼了不少公開信指責其前夫、父親。記者實地采訪發(fā)現(xiàn),公開信確實貼了不少,由于是家庭糾紛,不知情的人表示也不好評論。不過,律師認為,在孩子已經(jīng)長大成人的情況下,再索要錢物其實已沒有法律支持了。

  昨天上午,記者趕到尚書村29幢,在樓下兩個單元門洞,以及電線桿等處,都張貼著這種公開信。分為兩類,一類是“尋人啟事”,仔細閱讀發(fā)現(xiàn)其實是以兒子語氣寫的;另外一類是“致前夫的公開信”,是以兒子的母親語氣所寫。

  兩份打印出來的材料,有A4紙大小。有一份材料上方打印了照片,一張是男子孫某,另外一張則是孫某現(xiàn)在的妻子。從公開信的內容可以看出,主要是講述了孫某在孩子5歲多時就和前妻離婚,之后一直和現(xiàn)在的妻子生活在江寧,孫某沒有盡到撫養(yǎng)的義務。兒子的尋人啟事稱,自己多年來一直沒有找過父親,此前準備上門去找,卻發(fā)現(xiàn)住的人已經(jīng)換了。為何到尚書村來張貼材料呢?記者昨天打聽得知,原來,這里是孫某現(xiàn)任妻子父母的住所,孫某的姐姐也住在附近。

  隨后,記者偶遇了孫某現(xiàn)任妻子的母親,她表示,這種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對他們的騷擾,而且此前孫某的兒子也到他們家門上鬧過。孫某的丈母娘稱,其實孫某和前妻18年前離婚,當時什么都是談好的,兒子事實上一直是跟著前妻生活。現(xiàn)在前妻帶著兒子找,主要是要錢買房子。

  在公開信中,前妻稱,離婚時前夫拿走了全部的公房拆遷款,其中包括了她和兒子的居住權補償份額。而目前他們住房困難。另外的一個焦點是,據(jù)稱孫某已經(jīng)通過律師寫下遺囑,以后財產和兒子無關,全部歸他和現(xiàn)任妻子所撫養(yǎng)的女兒等等。

  律師說法

  涉嫌侵犯他人隱私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南京分所的陳堯律師表示,公民在社會中,其個人隱私應當?shù)玫奖Wo。作為男方,是有權在解除婚姻關系后與他人生活的。無論是出于什么目的,是要錢或者是泄憤,將一些個人隱私內容通過公開信形式公布,是侵犯了他人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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