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摔嬰案主犯上訴 七大上訴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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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磊共提出了七個上訴理由,包括其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是否具有主觀上的殺人故意、到案后一直都堅稱自己沒有看到小孩、被害人母親是否存在過錯等。據(jù)了解,韓磊的上訴理由,與一審開庭時律師當庭發(fā)表的辯護意見大致相同。


庭審現(xiàn)場

  “大興摔嬰案”追蹤

  昨日下午,大興摔童案被告人韓磊通過律師遞交了書面上訴狀,認為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

  9月25日,北京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磊,李明因窩藏罪,及前罪未執(zhí)行完畢刑罰,獲刑5年。

  韓磊希望積極賠償獲諒解

  早在本案宣判的當天上午,韓磊在被送回看守所之前要求單獨見一面承辦法官,其間,其強調自己不服判決結果,將提出上訴。

  昨日上午,韓磊的辯護律師到看守所會見韓磊。

  律師轉述韓磊的話,其精神穩(wěn)定、各方面已經(jīng)比較能適應,最強烈的念頭就是不認可本案的定罪量刑,希望能盡快接觸到被害人父母,通過積極賠償求得他們的諒解。

  經(jīng)過與韓磊商議,昨天下午,律師到北京一中院遞交了書面上訴狀,“請求查清事實,對被告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

  上訴狀顯示,韓磊共提出了七個上訴理由,包括其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是否具有主觀上的殺人故意、到案后一直都堅稱自己沒有看到小孩、被害人母親是否存在過錯等。據(jù)了解,韓磊的上訴理由,與一審開庭時律師當庭發(fā)表的辯護意見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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