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富二代殺妻案:我是自首 不構成故意殺人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網(wǎng)易

  4日下午14點30分,南京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吉星鵬涉嫌故意殺人一案。法庭上,吉星鵬稱,自己屬于自首,并稱:“我認為我不構成故意殺人?!?

  

被害人家屬在法院外抗議

  2013年4月,南京某小區(qū)發(fā)生命案,時年24歲的吉星鵬與90后妻子小祁發(fā)生激烈爭吵,將小祁砍死,留下了出生僅100多天的寶寶。這起命案迅速引發(fā)了社會關注。據(jù)悉,吉星鵬生于1989年8月20日,高中文化,被羈押前是南京某公司銷售經(jīng)理。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吉星鵬于2013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被逮捕。

  在庭審中,吉星鵬稱:“我認為我不是被抓獲的,我認為我是自首的。我認為我不構成故意殺人。”

  起訴書稱,2012年8月以來,被告人吉星鵬因懷疑其妻祁某與他人有染而多次發(fā)生爭執(zhí)。2013年4月25日7時許,吉星鵬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與祁某發(fā)生爭執(zhí),爭執(zhí)中,吉星鵬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對祁某頭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擊和捅刺數(shù)十下,致祁某當場死亡。經(jīng)法醫(yī)鑒定,祁某是被銳器刺戳、砍切頭胸腹部致顱腦損傷合并大出血而死亡。吉星鵬實施犯罪行為期間,其父親撥打110電話報警,吉星鵬隨后在住處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吉星鵬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的規(guī)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南京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南京中級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介紹,案件受到媒體關注,近百名群眾包括記者在現(xiàn)場旁聽此案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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