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申請簽證必須提供以下材料。若有必要, 本館有權要求申請者提供其他材料。
護照: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頁復印件。護照有效期應在六個月以上(從入境日期開始計算),并至少有一張空白簽證頁。
Form 14A 簽證申請表格(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寫完整,并有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申請表格。
彩色照片:二張(一張貼在表格上,另一張供掃描用)。照片應符合下列要求:
兩寸,彩色,白底 的三個月內的近照;
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風俗要求戴帽或配飾,帽子或配飾不得掩蓋申請者面部特征)。
中國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注:申請商務簽證者,只需復印件)
簽證費(概不退還):人民幣153元 (請自備零錢) 。
另,申請旅游簽證需提供其他材料如下:
在職證明:
申請人若為在職員工,必須提供由就職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信原件一份。證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詳細注明申請者在該公司任職時間、職務及工資。在職證明信必須列有公司及有關聯(lián)系人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信函必須加蓋公章。
申請人若無工作,則必須提供證明其個人經濟狀況的文件,如銀行存款證明 (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沒有具體要求但銀行簽發(fā)日期必須是簽證申請遞交日期的1個月內。此證明應能夠如實的反映您的經濟能力。
戶口簿:申請者戶口簿 (全本,每頁:原件及復印件) 。如為集體戶口,可在警察局辦理戶籍證明,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另,申請商務簽證需提供其他材料如下:
委托書:如本人不能親自來使館申請簽證,需出具委托書,委托書要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中英文均可)。被委托人必須攜帶自己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即使是同一個人被委托,請在申請及領取簽證時各遞交一張委托書。
新加坡公司商業(yè)注冊簡況打印件:由新加坡會計與企業(yè)管理局(http://www.acra.gov.sg)出具的新加坡公司最新商業(yè)注冊簡況打印件一份,該簡況的打印日期距遞交日期不得超過6個月。由新加坡政府機構、大學邀請或出席在新加坡召開的展覽會、大型會議等的申請者,無需出具V39A表格和新加坡公司商業(yè)注冊簡況。申請者只需遞交該機構或組織簽發(fā)給申請者的邀請函原件。邀請函上必須要有該機構或組織邀請人的簽名和申請者的名字。
V39A表格原件(介紹信):由新加坡注冊公司代表人(必須21周歲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用英文填寫完整的原件一份。信上必須注明新加坡公司的地址、電話、傳真號碼, 公司章和公司代表人的新加坡身份證號碼與簽名。
簽證申請者必須本人親自來本館遞交申請。以下情況除外:
若申請人未滿18周歲,可由其父母代辦,但必須出具能證明其關系的出生公證書或戶口本和父母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若夫妻關系,可由其配偶代辦,但必須出具能證明其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本和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如申請人已退休或60周歲以上,可委托他人辦理,但需提供本人退休證原件、復印件及委托書(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被委托人必須攜帶自己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如申請人由在華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作介紹,介紹人(必須21周歲以上) 需親自來本館遞交申請,并提供填好的 V39A表格原件(介紹信) 及其新加坡身份證或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商務簽證者。
簽證遞交及領取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 (只受理材料遞交)
周一至周五下午4:00至 4:30 (只受理簽證領取)
簽證辦理時間:一般三個工作日(遞交申請日包含在內)
簽證咨詢:
建議申請者及介紹人請仔細詳讀此申請內容。若有任何其他問題,可撥簽證熱線 +86-10-65329380 咨詢。
重要注意事項
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導致拒簽或推遲受理。
簽證申請是否被批準,及批準的有效期限都由簽證官根據申請者個別情況決定。
申請者應在簽證批準后再購買機票。凡因提前購買機票而簽證未被批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本館對此不負責任。
簽證的簽發(fā)日期一般是簽證的申請日,簽證一旦被簽發(fā)其有效期將不再變更。申請者不應過早遞交申請材料。若簽證已過期,申請者須重新遞交申請材料。申請者在領取簽證時,應仔細核對簽發(fā)日期及簽證有效期。建議申請者在出國前一至二周遞交申請。
簽證持有者并不一定可以入境新加坡。簽證持有人須符合入境規(guī)定方可準許入境,如有效護照,足夠的資金和往返機票(如需要)。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官員有權決定其是否可入境。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官員在簽證持有者入境時決定其停留天數。申請者應留意護照的入境章和批準的停留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