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xiàn)哪些情況的孕媽咪須實施引產(chǎn)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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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女妊娠28周后,由于某些特殊原因,為確保母體健康或使胎兒脫離宮內險境,必須終止妊娠,實施引產(chǎn)手術。這里所謂的“特殊原因”,主要指以下幾種情況:

  1、慢性腎炎患者本不宜生育,因懷孕后會增加孕婦的腎臟負擔,使各種癥狀加重,對胎兒的生長發(fā)育和母體的健康都十分不利。所以,此類孕婦應當及早引產(chǎn),結束分娩。

出現(xiàn)哪些情況的孕媽咪須實施引產(chǎn)術

  2、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多出現(xiàn)在妊娠中、后期?;即税Y的孕婦會出現(xiàn)全身小血管收縮,導致血壓升高、頭痛頭暈嘔吐、下肢水腫、小便排出蛋白等。如經(jīng)過治療后病情無好轉,繼續(xù)妊娠則容易發(fā)生抽搐或胎盤早剝,繼而引起子宮內大出血,并會導致胎兒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婦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在治療無效的情況下,應該引產(chǎn)。

  3、孕婦羊水過多時,子宮底會急劇升高,壓迫孕婦的胃,甚至使心臟移位,結果導致孕婦心悸、憋氣,難以平臥,影響睡眠和飲食,嚴重者還可導致胎兒畸形。這種情況下應立即引產(chǎn),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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