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的視覺較其他感覺功能發(fā)育緩慢。孕27周以后胎兒的大腦才能感知外界的視覺刺激;孕30周以前,胎兒還不能凝視光源,直到孕36周,胎兒對光照刺激才能產生應答反應。因此,從孕24周開始,每天定時在胎兒覺醒時用手電筒(弱光)作為光源,照射孕婦腹壁胎頭方向,每次5分鐘左右,結束前可以連續(xù)關閉、開啟手電筒數(shù)次,以利胎兒的視覺健康發(fā)育。但切忌強光照射,同時照射時間也不能過長。
通過以上各種方法,綜合地對胎兒進行教育、訓練,溝通了信息,形成父母與胎兒之間的相互結合,對于出生后嬰兒的智力開發(fā)十分有利。對孕期中進行的各種胎教訓練,均應詳細地記錄下來。例如,胎動的變化是增加還是減少,是大動還是小動,是肢體動還是軀干動等等。經過一段訓練后,即可總結一下胎兒對某種刺激是否建立起特定的反應或規(guī)律。這樣將有助于醫(yī)生對胎兒發(fā)育情況的了解。在此期間,一定不要忘記對孕婦本身實施的其他一切。
光照胎教法是通過對胎兒進行刺激,訓練胎兒視覺功能,幫助胎兒形成晝夜周期節(jié)律的胎教法。光照胎教法最好從孕24周開始實施,用手電筒即可,因為此時胎兒對光開始有反應。
光照胎教如何做?
孕6個月以后,可以每天用手電筒(4節(jié)1號電池的手電筒)緊貼孕婦腹壁照射胎頭部位,每次持續(xù)5分鐘左右。結束時,可以反復關閉、開啟手電筒數(shù)次。胎教實施中,孕婦應注意把自身的感受詳細地記錄下來,如胎動的變化是增加還是減少,是大動還是小動,是肢體動還是軀體動。通過一段時間的訓練和記錄,孕婦可以總結一下胎兒對刺激是否建立起特定的反應或規(guī)律。不要在胎兒睡眠時施行胎教,這樣會影響胎兒正常的生理周期,必須在有胎動的時候進行胎教。光照時可以配合對話,綜合的良性刺激可能對胎兒更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