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曾經生過一個染色體異常的孩子的孕婦為了下一代的健康,必須要做羊水穿刺;而懷孕期間接觸過有毒物質、放射線的孕婦,胎兒也可能受到不良影響,因此羊水穿刺也是不得不做,以免將來后悔莫及。
羊水穿刺在孕中期做
羊水穿刺通常在孕中期進行,太早羊水不夠多,抽取標本困難,容易傷及胎兒;太晚胎兒已發(fā)育成形,如此時發(fā)現(xiàn)異常,不適于繼續(xù)懷孕。需施行終止懷孕手術時,會使操作困難,也增加母體的危險性。
做產前診斷最佳穿刺抽取羊水時間是妊娠16至20周。因為這時胎兒小,羊水相對較多,胎兒漂在羊水中,周圍有較寬的羊水帶。用針穿刺抽取羊水時,不易刺傷胎兒。抽取20毫升羊水,只占羊水總量的十二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不會引起子宮腔驟然變小而流產。而且這個時期羊水中的活力細胞比例最大,細胞培養(yǎng)成活率高,可供制片染色,作胎兒染色體核型分析染色體遺傳病診斷和性別判定,也可用羊水細胞DNA做出基因病診斷、代謝病診斷、測定羊水中甲胎蛋白,還可診斷胎兒開放性神經管畸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