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中國式過馬路" 20天僅罰百余人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網易

  “你看,要制止行人闖紅燈的話,兩個民警遠遠不夠,其他的交通管理工作都沒法做了……”交警一大隊民警孟繁勇說,市民長期缺乏遵照信號燈指示過馬路的意識,所以聽到過馬路闖紅燈要受處罰都不理解、難接受?!澳壳拔覀儗π腥岁J紅燈處罰有兩種方式,一是現場處10元罰款,二是在路口幫交警維持秩序,達到一定時間后再讓他離去?!泵戏庇卤硎?,作為交警,更希望違法行人幫助維持路面秩序,違法者通過維持秩序更能接受教育。

  【現實】 20天僅罰百余人,但會堅持下去

  對于“中國式過馬路”的管理,楊華民認為,鄭州北京杭州不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的處罰會持續(xù)下去,但對一些輕微違法行為,進行規(guī)勸、教育即可,治理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早年間,最多的時候我一個月可以處罰8000元。處罰雖然不是目的,但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中國式過馬路”是長期形成的,一時半會兒改變不太現實,所以只能多措并舉。

  另外一位一線交警告訴記者,相對機動車闖紅燈的處罰來說,行人、騎車人闖紅燈違法成本較低,但實際執(zhí)法過程中,時間成本高、效率低,處罰一起騎車闖紅燈最少需要5分鐘,處罰一起行人闖紅燈平均得半小時。

  鄭州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透露,處罰“中國式過馬路”,執(zhí)法易生矛盾,對交通秩序維穩(wěn)工作不利,有一定難度。5月9日以來,全市共處罰闖紅燈電動車、行人百余起。主要是目前鄭州的交通狀況處于特殊時期,加上地鐵一號線、三環(huán)快速化工程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交通形勢非常嚴峻,保障暢通是第一要務。此外,警力有限,難以大規(guī)模常態(tài)化執(zhí)行處罰。不過,管理“會堅持下去”,治理行人闖紅燈不同于可以扣車的執(zhí)法,需要交管部門有堅持下去的決心、毅力,“如果長期堅持,市民遵照信號燈指示通行的意識就會提高,慢慢就會養(yǎng)成良好的習慣”。

  【眾議】 罰款效果好還是做義工效果好?

  對“中國式過馬路”的處罰,記者隨機采訪了10人,有1人質疑“罰款可以罰出道路交通安全來嗎”,有4人建議“做義工更能受教育”。

  質疑罰不出交通安全的許先生說,中國式過馬路確實是讓國人臉紅的一“景”,但不是所有人都習慣性闖紅燈,事實上是一些綠燈時間太短、車輛通行占用了綠燈時間,導致行人被動和無奈地闖紅燈,現行交通規(guī)則更有利于機動車,因此,治理的前提是規(guī)則要公平、公正。

  持“罰款不如做義工”的市民陳先生說,管理的最終目的是要讓大家恢復羞恥心,真正認識到闖紅燈是缺乏公德、缺乏社會公共意識的表現,“罰款10元根本起不到教育作用。若像過去一樣在路上揮一陣小旗,也許就認識到闖紅燈的危險,下次就不再闖了?!?

  同時,其他支持者建議多給行人一個改變不良習慣的緩沖期,在交通路口設置勸導員、安裝語音提示器等,都會有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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