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被困司機騎消防員脖子蹚水照片引爭議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騰訊


  “我剛說,他把腳伸過來了”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自貢市高新消防大隊,見到了圖片中涉水馱人的消防員,他是23歲的南充籍戰(zhàn)士張力營,他身高1.67米、體重130斤。

  小張說,車上共7人,先救的6個都是乘客,最后這名是公交司機。當時司機不知道什么原因,不愿離開車子,說他不想走,“我又問,是不是擔心車上的東西,他不動,我又說,是不是怕弄濕,要不我背你出來,他開始也沒說話?!?br />
  當時水有1米深,小張又說,如果不想沾水,那就馱你出去,公交車上真的不安全。結果,他剛說這句話,花衣司機就把腳伸過來了,騎到了他的脖子上,這樣他就可以不沾水。

  小張說,司機騎上來了,他就只好堅持著背。據(jù)了解,那個司機身高大約1.7米,體重在145斤以上,“水里不斷有水浪在翻滾,阻力很大,馱著還是感覺多吃力。”

  張力營說,網上的議論,他“知道一點”,但他不在意?!霸谖荫W著公交司機涉水前行的時候,一些圍觀群眾就要求他下來自己走?!睆埩I說,他沒有理會群眾的“呼聲”,直到把馮師傅馱到安全地帶。

  司機因莽撞駕駛被停工

  “不是說‘背’不肯走,要‘馱’才干?!弊蛉障挛?時,自貢市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三公司分管營運安全的副經理李曉軍,就“以大騎小”的問題接受了采訪。

  李曉軍說,當值司機姓馮,開始時,他并沒有打算棄車,在消防戰(zhàn)士的再三勸說下,他才決定勉強棄車,“至于被‘馱’,也不是網友所說的‘怕打濕褲腳’?!?br />

  李曉軍說,他們昨日對馮師傅做出了“停工學習兩天”的處罰,處罰的根據(j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機動車經過水漫路或水漫橋時,應當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馮師傅的行為被定義為莽撞駕駛,給乘客安全和公司財產帶來了損失,因此公司才作出上述決定。”李曉軍說。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