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怕被訛錢眼看著兩孩子溺水身亡 遭刑拘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騰訊

  據(jù)目測,這個水坑長約5米,寬約2米,水底很淺,估摸著也不會超過1米5。雙龍村的山腳下有一個雙廟水庫,沿著山上來有七八個這樣的蓄水坑,水庫里的水就是這些山水匯集起來的。

  小麗掉入的,是第八個蓄水坑。

  張某連滾帶滑,趕緊摸到蓄水坑邊上。他是個游泳好手,下坑救人完全沒難度。

  “哥哥,你快救救她吧!”在一旁的小江直掉眼淚。

  可張某卻站著一動不動,滿腦子都是老家發(fā)生的一件事情:當(dāng)時村里有一個老太太摔了一跤,好心人去牽了一把,結(jié)果被家屬賴上了,賠了不少錢。

  “萬一我去救,她的家人也怪到我頭上,要我賠錢咋辦?”想到這里,張某決定不管了。

  小江見他遲遲不出手,急得自己跳下水去救人。但小江也不會游泳,最終和小麗一起淹死在蓄水坑里。

  見兩個孩子都沉入水里沒了反應(yīng),張某趕緊繞到另一條小路逃跑了,把其余幾個小孩都扔在了山腳下。

  見死不救

  張某因“間接故意殺人”被刑拘

  5月19日,小江的家人報案。“我兒子和隔壁鄰居的女兒昨天下午出去玩,就再也沒有回來?!?

  很快,民警就在蓄水坑的位置發(fā)現(xiàn)了兩個孩子的尸體。

  根據(jù)其他小朋友提供的線索,民警找到了張某。他承認(rèn)當(dāng)時有所顧慮沒有出手相救,但還是抱著僥幸心理問:“一個是滑下去的,一個是自己跳下去的,跟我沒什么關(guān)系吧?”

  怎么會沒關(guān)系?近日,玉環(huán)縣公安局宣布對張某進(jìn)行刑拘,罪名是“故意殺人罪”。

  聽到這個消息,張某嚇得眼淚都出來了?!霸趺磿@樣,我怎么成殺人犯了?”

  處理這個案件的張警官給他講了幾點(diǎn)道理:“一方面,這些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只有你是成年人,而且他們是你帶去玩的,所以你有看護(hù)照顧他們的義務(wù);另一方面,這個水坑并不深,你會游泳,有能力去救,結(jié)果卻見死不救,最后導(dǎo)致兩個孩子死亡。所以,這就構(gòu)成了間接故意殺人?!?

  聽完這些,張某后悔得不得了?!拔揖鸵恢笨紤]自己會不會因此吃虧,真是太傻了。”

  那么,張某有可能面對怎樣的刑罰呢?浙江時空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王優(yōu)飛解釋說,法律上并沒有“間接故意殺人”這個罪名,像張某這樣的“間接故意殺人”,很可能依據(jù)案件的情節(jié),參照“故意殺人罪”的量刑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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