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美籍女子婚后移民受阻 7年見1次無奈離婚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網(wǎng)易

昨天上午,杭州上城區(qū)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離婚案。特殊在于,女方是個美籍華人,而且缺席官司審理。

提出離婚的原告劉兵(化名)衣著得體,人保養(yǎng)得很好。劉兵今年53歲,杭州人,戶口在上城區(qū)。

法官在核對當事人身份時,介紹被告魏某今年56歲,美國國籍,是美國當?shù)匾患也宛^的經(jīng)理,開庭傳票經(jīng)公告送達后,魏某經(jīng)法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拒簽以后

美國妻子就聯(lián)系不上了

劉兵宣讀起訴狀內容:

我與老婆于2007年12月11日在杭州民政局登記結婚,老婆在杭州住了近20天時間回美國?;孛绹?,老婆就申請我去美國定居。美國駐廣州領事館于2010年1月28日通知我去簽證,但簽證沒有成功。拒簽理由是“根據(jù)你的闡述,提的材料及其他證據(jù),本館認定你與美國申請人的關系不是真實的”。拒簽之后,我就聯(lián)系不上我老婆一直到今天。

法庭調查時,劉兵提供了與魏某的結婚登記申請和結婚證,還有在杭州登記結婚時魏某提供的有在美國經(jīng)過公證的單身證明。法官主要問了劉兵四個問題

法官:你和被告魏某是怎么認識和交往的?

劉兵:是我在美國波士頓的一個同學介紹認識的,后來我和老婆通過通信和電話聯(lián)系。2007年辦理結婚登記時,她來杭州住了20天左右,我還借給她2萬美金用于美國開餐館。

法官:你們不聯(lián)系是什么時候?

劉兵:我申請移民遭拒簽一個多月后,就聯(lián)系不上她了。

法官:你離婚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劉兵:她不來杭州,我去不了她那里。

法官:你們有無共同的親生子女,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

劉兵:都沒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