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綁架三童嫌犯交代動機:家庭恩怨引發(fā)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騰訊

  家屬:兇手可能不止一人

  警方通報案情時告知家屬,作案者為張興艷一人。但張文杰對此提出幾點質(zhì)疑:他認為一個人開車時,不大可能同時把3個8-10歲的小孩控制得住;事后在3個小孩身上也沒有發(fā)現(xiàn)明顯的用繩索捆綁的痕跡;10月31日晚,張陽爺爺張年勇曾接到綁匪打來的電話,"張陽的爺爺跟兇手在一起生活了30年",不可能聽不出對方的聲音。


悲痛欲絕的家屬

  另據(jù)他透露,11月1日下午,當被害者家屬還不知道誰是兇手時,張興艷的家屬就在當天下午全都跑掉了。他認為如果是兇手通知的,那么其家屬就涉嫌包庇罪;按照常理分析,兇手在被抓后是不可能再通知家屬的。

  他同時質(zhì)疑孩子的遇害時間。"公安局向我們反饋,小孩被害時間分別是10月30日上午8時30分左右和下午5時30分左右。但11月1日我們看到小孩尸體時,身上都還是蠻正常的顏色,不像是被丟在外面兩天多的樣子。我們懷疑,遇害時間越早,相關(guān)部門就不會承擔行動遲緩的責任。"11月3日晚,家屬與政府簽訂善后協(xié)議。協(xié)議顯示,"由筻口鎮(zhèn)政府牽頭向岳陽縣政府、臨湘市政府及相關(guān)部門爭取善后救助款,給予每位死者家屬撫恤金10萬元,共計30萬元(包括犯罪嫌疑人家屬湊齊的6萬元)".張文杰說他們不得已在上面簽字,因為談判時對方表示,當天不簽字,第二天10萬元就變成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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