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二審夢鴿避開 李在珂:減刑有可能

編輯:南嶺雪

  案情回顧

  2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一位女事主報警。據(jù)女事主稱,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區(qū)一酒吧內(nèi),與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帶至一賓館內(nèi)輪奸。

  2月20日,海淀公安分局開展工作后,將涉案人員李某某等5人抓獲。5人因涉嫌強奸罪,隨后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檢方表示,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強奸罪,已被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

  5月6日,海淀警方就此案移送審查起訴,期間因案件復雜延長15天,之后海淀檢方將此案退回補充偵查一次。

  7月2日,海淀警方再次就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7月8日,海淀檢方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提起公訴。

  7月9日,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完成立案審查,并決定受理該案。

  7月22日,海淀法院就李某某等涉嫌強奸一案召開庭前會議。

  8月20日,海淀法院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

  8月28日、29日,海淀法院就此案進行了兩天的不公開審理。

  9月26日,海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10月11,北京市一中院決定對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訴予以立案受理。

  10月28日,“京法網(wǎng)事”微博稱北京市一中院定于10月31日不公開開庭審理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

  10月30日,北京市一中院發(fā)布消息稱該案因上訴人更換辯護律師將延期開庭。

  11月15日,“京法網(wǎng)事”微博證實北京一中院定于11月19日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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