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最后陳訴:難道就因為我是李雙江的兒子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中國網(wǎng)

  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涉嫌強奸案二審庭審結(jié)束前,李某某當庭宣讀了由其本人所寫、長達10分鐘的“最后陳述”,并三次鞠躬。據(jù)了解,李某某的最后是二審前晚(18日)熬夜寫就的。他再次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對不起父母,并三次鞠躬認錯。庭審后,夢鴿和李某某進行了短暫的會見。

  此前,媒體報道李某某在二審中翻供,稱案發(fā)時自己正在房間外接媽媽夢鴿的電話,什么也沒參與。在一審時,李某某曾稱自己當時喝醉了、睡著了。

  此外,該案的另一名被告人王某表示,自己家庭困難,父親下崗。全家竭盡全力籌集了三萬賠償金,但是該案的被害人沒有接受。而該案的另一名被告人魏某,因賠償了被害人十五萬獲得對方諒解,被判處緩刑。王某法庭上曾發(fā)問,“難道因為我家窮,就不能得到原諒獲得輕判嗎?”王某是該案五名被告人中唯一的成年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李某某案二審庭審在19日晚上結(jié)束,北京一中院發(fā)微博稱,二審將擇期宣判。

  李某某在二審的最后陳述內(nèi)容大致如下:

  尊敬的法官、檢察官、媽媽和律師們,我想說一聲你們辛苦了!在幾個月的看守所的時間里面,我看了很多書,知道了很多事情。對于身陷牢獄,我決不怨恨任何人。我也理解任何人,我想對所有因為我的過錯而受到牽連的人,說一聲,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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