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最后陳訴:難道就因為我是李雙江的兒子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中國網(wǎng)

  我想對用心培養(yǎng)我的父母和教育我的人說一聲,對不起!兒子不孝!我17年里,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父母和老師教會我怎樣做人。媽媽來信也是教育我要平和對人,做好人,不要怨恨別人。我也是把媽媽的話作為準則并落實到行動的。

 ?。ㄊ÷粤舜颂帉瓢傻目卦V)今天的庭審和判決,認定兩個最關(guān)鍵的事情。一是是否和楊某某發(fā)生了關(guān)系。二是是否違背了楊某某的意志。一審法庭用的是楊某某的虛假陳述和推測定罪的,這樣的定罪合理嗎,能夠經(jīng)得起實踐的檢驗嗎?魏XX(哥哥)承認犯強奸罪,但他又一直在說沒有打人,只是承認談過價格。那我就要問一個問題,這怎么算是強奸呢。他對判決書又不持異議,這是自相矛盾,他們的賠償和認罪,究竟是因為什么?并且在一審判決中,魏XX和張XX在毫無證據(jù)的情況下,指認我對楊某某實施暴力,說是我指使的,一切的過錯都指向了我。難道就因為我是李雙江的兒子嗎?如果我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我沒有做的事情,我對不起我的父母,對不起家族的榮譽。承認我沒有干的事情難道就叫做態(tài)度好嗎?我絕不是對抗法律,也不敢對抗法律,但我絕不會委曲求全!

  我相信法律,我的父母和律師和支持我的人都相信法律,同時也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事實和真相會被社會公眾認識。這有先例和案例。我的父母和律師迫切希望還原事實的真相,讓我早日回到父母身邊,將壞人繩之以法。他們絕不是在對抗法律和政府。請法官諒解,請所有人的諒解。我爸就我一個兒子,你們也是父母,請換位思考!

  我犯的錯誤是對自己放縱,不該去酒吧喝酒,不該開車,發(fā)現(xiàn)他們有賣淫嫖娼的行為之后不去制止,去放縱。我該受到懲罰!但我沒有罪,如果錯誤地給我扣上了犯罪的帽子,給我的家族的影響之大是不可挽回的。九個月在看守所的生活當中,我失去了自由,但我一點都不認為浪費了生命,我在看守所里積累了我的人生經(jīng)歷,學到了今后如何去走人生。我不會忘記這個教訓(xùn),這將會是我將來成功的基點。我想請求法官先生慎重地對待這個案件,查明真相,沒有一個客觀證據(jù)能夠證明我有犯罪行為。

  最后,我再次對因為我的事情受到牽連的這樣多人,說句對不起!給你們添麻煩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