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懷孕請假 單位停發(fā)工資賠償3萬余元

編輯:anshanshan

      懷孕生子是女人必經(jīng)的過程,可是當懷孕后身體狀況不受控制,不得已請假卻面臨工資苛扣時,要怎么辦呢?日前,一女職工懷孕請假回家休養(yǎng),結果單位卻停發(fā)工資,雙方鬧上法院。最終,經(jīng)過法官調解,用人單位支付職工病假工資等3萬余元。

  今年32歲的李欣(化名)是日照某公司的一名會計,2012年9月,她懷上了一對雙胞胎,為此,全家人都格外謹慎,為了確保雙胞胎寶寶平安降生,李欣向單位請了長假休養(yǎng)。回家當月,李欣發(fā)現(xiàn)單位停發(fā)了她的工資,與此同時,由于休假前未交接工作,公司開始不斷打電話催促她上班。

  剛走了沒幾天就停發(fā)工資,李欣擔心長期休假更是人走茶涼,為了防止自己的職位被替代,李欣一直沒有按公司要求進行工作交接,導致公司財務工作無法正常進行,雙方矛盾越來越大。

  今年7月,李欣向仲裁機構申請了勞動仲裁,請求用人單位支付休假期間的工資等報酬共計9萬余元。仲裁機構作出公司支付李欣77156元的裁決,公司對裁決結果不服,于是將李欣告上法院,認為李欣因懷孕請假休息,性質并非病假,因此無理由支付病假工資。

  2013年10月,經(jīng)過東港法院法官調解,李欣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公司支付李欣病假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等3萬余元,并協(xié)助李欣將生育險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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