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疏忽!2歲女童手指遭電梯夾斷至今不能彎

編輯:anshanshan | 出處: 大洋網(wǎng)

  帶2歲女兒去北京永輝超市雙橋店購物,一個沒看住,孩子跑出嬰兒車,上了超市外的自動扶梯,意外摔倒后,孩子手背被夾在自動扶梯與地面銜接處的齒縫里,右手無名指當場折斷。記者今天獲悉,朝陽法院一審判永輝超市賠償各項損失11000余元。

  記者回訪了解到,事發(fā)半年多后,孩子的手指雖已接上,但至今不能彎曲,拿東西、寫字都受到影響。

  突發(fā)意外

  2歲女童手卡扶梯 手指當場折斷

  2013年6月12日中午,李女士帶著2歲的女兒在永輝超市雙橋店購物。李女士在水果區(qū)購物時,女兒趁她沒注意自己從嬰兒車內(nèi)出來。

  水果區(qū)到自動扶梯只有十幾米的距離,李女士女兒獨自逆向走上地面一層至地下一層下行自動扶梯后摔倒,右手手指被自動扶梯與地面銜接處的齒縫夾到,右手無名指當場被折斷,血流不止。

  事后記者了解到,事發(fā)不到一分鐘,永輝超市雙橋店的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情況,趕到自動扶梯旁將孩子從扶梯抱下。

  隨后,李女士趕到,與超市工作人員一起將孩子的右手包扎,并將其送往醫(yī)院進行救治。由于傷情較重,孩子被先后幾次轉院治療。

  責任認定

  拒收5000元慰問金 家長起訴索賠

  在責任認定以及賠償?shù)?strong>問題上,李女士和永輝超市產(chǎn)生很大分歧。事發(fā)后,永輝超市提出給付5000元慰問金,但遭到拒絕。

  隨后,作為女兒的法定代理人,李女士將永輝超市及永輝超市雙橋店訴至朝陽法院。

  李女士稱,女兒手指已經(jīng)碎斷,部分組織嚴重受損,存在功能障礙。

  她認為,超市經(jīng)營者應當保障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不受人身傷害,但永輝超市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了自己女兒受傷,應承擔侵權責任。

  為此,她要求被告連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2萬余元。

  超市:家長未監(jiān)管 超市無過錯

  對于這些說法, 被告方并不認同。

  被告方稱,超市在事發(fā)地點安排了工作人員保障消費者的乘梯安全,但事發(fā)時正巧有顧客的購物車輪子被塑料袋絆住,為此向工作人員求助,工作人員過去處理,回到電梯旁時才看見孩子摔倒在扶梯上。

  同時被告方認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未盡監(jiān)護職責,致使孩子在無人監(jiān)護的情況下逆行登上自動人行道,導致了此次事故發(fā)生。因此,超市方不存在任何過錯,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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