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兒獲死刑 復(fù)旦林森浩媽突發(fā)心臟病被送醫(yī)

編輯:anshanshan | 出處: 廣州日報

  “不可能!我們一定要上訴!”

  ——林父

  黃洋飲用被投毒水的全程,我并未制止,且在黃洋就醫(yī)接受治療期間,亦未講出真相。原因是,黃洋喝下的被投毒的水并不多,且實驗中被注射了二甲基亞硝胺的大鼠并未完全死亡,也讓我以為黃洋能夠熬過去。

  ——林森浩

  “讓親戚給孩子上炷香,就說兇手已被嚴懲”。

  ——黃父

  備受社會各界關(guān)注的“復(fù)旦投毒案”昨天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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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直擊庭審現(xiàn)場,并在判決后第一時間專訪受害人黃洋和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父母、家人。黃洋父親表示“殺人償命,兒子終可瞑目”,而林森浩的父親在判決后親口對記者表示,“一定會上訴”。林森浩的母親得知這個消息后,心臟病發(fā)作被送醫(yī)急救……

  法院:手段殘忍后果嚴重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森浩為泄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殺人,致被害人黃洋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yīng)予懲處。

  被告人林森浩系醫(yī)學專業(yè)的研究生,又曾參與用二甲基亞硝胺進行有關(guān)的動物實驗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亞硝胺系劇毒物品,仍故意將明顯超過致死量的該毒物投入飲水機中,致使黃洋飲用后中毒。在黃洋就醫(yī)期間,林森浩又故意隱瞞黃洋的病因,最終導(dǎo)致黃洋因二甲基亞硝胺中毒而死亡。

  上述事實,足以證明林森浩主觀上具有希望被害人黃洋死亡結(jié)果發(fā)生的故意。

  林森浩關(guān)于其系出于作弄黃洋的動機,沒有殺害黃洋故意的辯解及辯護人關(guān)于林森浩屬間接故意殺人的辯護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不予采納。被告林森浩因瑣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殺人,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林森浩到案后雖能如實供述罪行,尚不足以從輕處罰。辯護人建議對林森浩從輕處罰的意見,亦不予采納。

  林父:我也是一個苦命的人

  不同于去年11月27日持續(xù)整整一天的庭審,昨天的判決,前后只有1個小時。被告人林森浩穿著一件軍大衣,由法警押送進入法庭,神態(tài)漠然。

  在林父眼中,兒子不僅是家族的驕傲,更是全村鄉(xiāng)親的光榮。成績優(yōu)異、孝順父母、謙虛懂事……直至去年11月的庭審前,林父都一直不相信自己兒子會一夜之間從“乖乖仔”變成“殺人兇手”,甚至他和老伴還祈禱,兒子是被冤枉的。

  記者了解到,林父曾給黃父發(fā)短信請求諒解。其中一條短信表示,“兒子開這玩笑對你們一家的傷害也太沉重了?,F(xiàn)在什么都無法挽回,只有向你們磕頭謝罪。日后如有機會和能力,愿作盡力補償。目前我的情況確實有心無力,請求諒解和寬恕。我也是一個苦命的人。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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