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遺傳病檢查第幾周

產前遺傳病檢查第幾周

現代人特別的重視優(yōu)生優(yōu)育,所以很多人再產前都會 進行遺傳病檢查,發(fā)現胎兒出現了問題的話就需要及時采取措施來終止妊娠。其實產前遺傳病檢查并不是所有的孕婦都需要做的,有一些特殊情況的孕婦需要及時做產前遺傳病檢查。那么產前遺傳病檢查第幾周進行呢?

產前遺傳病檢查第幾周

可以在懷孕15-21周之間都是可以的,懷孕期間避免接觸有害物質。

哪些父母需做產前遺傳病檢查

1、年齡超過35歲的孕婦。

2、有過流產史的孕婦,尤其反復流產者。

3、本人有過畸形兒、多次宮內死胎史。

4、家庭中有遺傳病史。

5、規(guī)一方或雙方為可疑或已知的遺傳因子攜帶者,或患病者。

6、夫婦一方或雙方有染色體核型異常者。

7、有致畸因素接觸史(如藥物、病毒、放射線、公害、煙、酒、農藥等)。

哪些父母需做產前遺傳病檢查?

對上述人員應詳詢病史,尤其是患病者的特征,必要時進行家庭系譜分析,以便初步估計遺傳病的類型。如本人為患病者則可測定缺乏的酶或其代謝物及多基因病的致畸因素。已孕者則可按胎兒大小進行產前診斷。目前臨床上常用的產前遺傳病檢查手段有染色體檢查、甲胎蛋白檢查、B超檢查、羊膜腔造影、胎兒鏡檢查等。B超檢查應用較普遍,可用于診斷多胎麵、胎盤定位定級、內臟畸形、胎盤形態(tài)異常、胎盤腫瘤、胎兒畸形、胎兒水腫、巨腹、腎積水,預測流產及死胎,測胎頭雙頂徑、長骨長度及羊水量等等。

本文介紹了產前遺傳病檢查到底在第幾周進行,也介紹了到底哪些孕婦需要做產前遺傳病檢查,以及遺傳病檢查的方法。作為一名正在孕育中的女性,你最好是知道產前需要做的遺傳病檢查到底在什么時候去做才好,這樣就可以及時檢查出遺傳病,避免遺產病的出現。

* 本文所涉及醫(y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yī),以線下面診醫(yī)學診斷、治療為準。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