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套餐流量用不完清零 消費者怒告移動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新浪


  工信部電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長陳金橋認為,手機流量用不完就被清零并不是一個個例,而是行業(yè)內的普遍規(guī)定。

  購買套餐相當于簽合同

  “這個問題我覺得值得關注,”律師朱永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們是要根據合同的約定來確認兩者的關系——當消費者購買套餐的時候,相當于簽訂了合同?!?br />
  朱永平分析說,當運營商與消費者在簽訂套餐的格式合同時,如果明確寫明“不能退還套餐中剩余的流量”的話,相當于變相剝奪了公民的財產,屬于“霸王條款”,“根據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則、誠信原則以及對公民財產的保護原則,運營商應該退還剩余流量”;另一方面,如果運營商在合同中并未對剩余的流量做任何約定的話,則屬于“約定不明”,“在這種情況下,套餐的剩余部分便視之為公民的財產必然歸消費者”。朱永平強調,這個案子極具代表性,值得關注。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想要減少這種消費者與運營商之間的糾紛,需要運營商給消費者提供更多更加人性化的選擇?!拔覀兊倪\營商應該把包月的流量套餐盡量進行多檔次劃分,要制定公平和合理的資費收取標準。這個案子不管最后輸贏、法院怎么判,我認為給經營者提個醒,在提供服務的時候盡量要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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