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爆炸案今二審宣判 或維持原判

編輯:anshanshan

  二審不開庭只作書面審理 辯護律師稱不理解

  一審宣判后,冀中星認為量刑過重,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10月28日,北京市三中院經對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和相關案卷進行審查認為,移送的上訴材料齊全,符合二審案件受理條件,立案受理。

  11月18日,冀中星辯護律師劉曉原在微博透露,當天下午接到北京市三中院承辦該案的法官電話。主審法官稱,合議庭研究決定,該案只作書面審理,不開庭審理,讓他遞交辯護意見。

  對此,三中院予以證實,并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二審案件可以不開庭審理,不過,此案會公開開庭宣判。經法官書面審理,確定29日公開宣判。

  據媒體報道,劉曉原律師對此表示不理解,他說:“在我的經歷中,二審對案件不開庭審理,就意味著‘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分析,按現(xiàn)行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二審可采取兩種方式即開庭或書面審理,對于死刑案件規(guī)定是一定要開庭審理。冀中星案可能沒有新證據,不是死刑案,法官認為沒有開庭的必要,因此二審選擇書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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